欢迎来到无锡物流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首页 >  物流资讯  >  公路物流  > 危险物品运输车、车辆运输车

危险物品运输车、车辆运输车

2017/1/15 7:44:13

来源:互联网

  记者今天(5日)从山东高速交警一支队官方微博获悉:为确保济青北线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道路畅通,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工程施工设计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决定自2017年1月20日起,对济青高速公路通行车辆实施限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通知如下:

  一、限速限行路段为济青高速公路全线,即g35济广高速k0至k22+210,g20青银高速k36+388至k323+350,途径济南、滨州、淄博、潍坊、青岛五市。

  二、2017年1月20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最高限速80公里/小时;危险物品运输车、车辆运输车、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运输车禁止通行。

  三、对其他车辆的交通管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视情发布。

  四、为服务区运送石化油气的车辆,经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就近收费站驶入及驶离高速公路。

  五、运输企业根据限速限行规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

  六、因施工需要,临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另行发布相关通告或信息。

  七、违反限速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及相关运输企业实施处罚。

  八、本文件自2017年1月20日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