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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冷链食品 须凭“证明”出库

2020/11/17 13:50:56

来源:互联网

  昨天下午1点半,一辆装着5吨巴西进口牛肉的冷藏车缓缓驶入无锡天鹏菜篮子工程有限公司2号冷库,按规定停靠在市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月台上。

  根据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最新通告,从15日起,我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进入无锡的进口冷链食品,在储存、销售、加工前必须先入仓,经外包装消杀和采样核酸检测合格,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出库。

  “这是我市集中监管仓设立以来的首批进口冷链食品货物。”天鹏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庄翔告诉记者。车辆停稳后,身穿防护服的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对冷藏车车身外围进行消杀。

  外围消杀完毕后,检测人员开始对柜体以及食品进行分批次核酸采样。现场负责检测采样的刘子健解释,货物采样与人体通过鼻咽试纸进行采样的方式不同,是按“3+1”原则进行的样本箱采样,除对外包装、内包装和产品表面进行采样外,还要拆开包装采集产品本身。中午12点半前送回检测公司的样本,下午4点可以出具报告,晚上7点前的样本当晚11点出报告,若是晚上7点以后的,报告则要等到次日。

  “运输全程都会跟踪消杀,依次对外包装进行叠压消杀,每箱货物都不遗漏。”庄翔表示,整车装卸完毕后,还将再次对车辆内壁进行消杀,并开具消毒证明;同时对叉车、作业场地进行消杀。庄翔介绍,等核酸检测报告出来后,若为阴性,会通过专用线路、专用电梯运输至“检测结果阴性区”储存,出货时,按照正常流程装车离场;若为阳性,则将转移至“阳性隔离区”存放,通过专用线路、通道、月台封闭转运离场作无害化处理。

  “集中监管仓入库实行网上预约。”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詹征峰介绍,企业需提前通过“灵锡”app的“进口冷链食品申报追溯系统”预约入库申报,经监管仓初审后,确定入仓时间,进行消杀和采样检测。“我们将从预约申报到进入现场、消杀、检测、出库,进行一个全链条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进入无锡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安全无忧。”詹征峰表示。

  “我市农产品市场、超市(例外大型超市除外)、餐饮企业在储存、销售、加工进口冷链食品前,均须查验出库证明,未取得证明的,不得在无锡储存、销售、加工。”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例外大型超市销售的非本市集中监管仓出库的进口冷链食品,须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齐全,并将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及上述两个证明一并上传至“灵锡”app。至于在11月15日之前已经在库的进口冷链食品,也必须在全面消毒并取得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后,方可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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