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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报告专项工作

2021/12/28 9:41:52

来源:互联网

  昨日,在无锡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市监委代主任周凤琴代表市监委作了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两个大局”,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委的具体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无锡市监委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职能作用,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报告指出,2015年以来,全市共追回外逃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嫌疑人89名,追缴赃款5.8亿元,其中市监委牵头追回重要职务犯罪嫌疑人11名,追缴赃款2.3亿元,追逃人数和追赃数额均列全省之首。中央追逃办2015年发布的“百名红通人员”,我市3名已追回2名;2018年公布的50名重点外逃人员,我市1名已追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市共追回外逃监察对象和职务犯罪涉案人员7名。疫情以来成功追回外逃人员3名,位居全省前列。

  报告介绍,我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坚强领导和直接指挥,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统筹协调和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离不开追逃追赃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全市追逃追赃战线的艰辛付出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报告指出,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全市各级监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推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追逃追赃统筹协调机制;要主动接受人大指导监督,进一步发挥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要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进一步提升追逃追赃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始终坚持“三不”一体推进,进一步构筑防逃控赃立体防线,构建以“人、钱、证”为重点的全方位防逃体系;要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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