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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而“耽搁”工作该怎么办

2022/3/2 9:28:21

来源:互联网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一些无锡企业的员工被集中隔离或居家监测,不得不“耽误”了工作,这期间工资、休假等相关问题如何解决?近日,市人社局相关人士对此给出了权威解释。据悉,对依法实施集中隔离或者医学观察的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等以及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企业不得因此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要顺延到劳动者隔离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很多职工关心自己在集中隔离观察期间,企业如何支付工资。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因疫情防控被集中隔离观察的职工,包括陪同未成年子女集中隔离的家长,其隔离观察期间,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职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进行治疗的,应当享有医疗期,医疗期中应当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月)80%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对因疫情防控要求实施居家隔离观察的职工,企业有条件的,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或开展线上业务培训;对不具备居家办公条件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统筹使用各类假期,并依法支付相应工资。

  在疫情防控中,往往需要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参加核酸检测“耽误”了工作怎么处理?据介绍,按照相关政策,职工在工作时间,根据我市疫情防控规定,参加政府公告要求的全员核酸检测,企业应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同时要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此外,企业因疫情防控要求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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